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教学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
教质控评【2017】7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的通知 |
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本市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已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责任部门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格式及内涵说明要求进行数据采集。经数据采集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采集数据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3.0版。各责任部门任务分解及数据采集与录入时间安排,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牛媛媛(松江),67705278;崔舒玮(浦东),50213104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件2: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教学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